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
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具体如何判,需结合动机、案情、
证据、悔罪态度和
律师辩护等情况分析。若被刑拘或逮捕,可
委托律师会见,详细了解情况、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