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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直接写子女名字

安置房直接写子女名字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2-21 21:43:21 已帮助21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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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后给的安置房能直接写子女的名字吗
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面积等材料,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面积等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六)法律,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不动产权属证书;(六)法律;(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不可以。如果想要加入子女的名字,就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因为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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