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假冒伪劣产品本身是没有罪的,但如果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就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采购假冒伪劣产品后,将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就会追究刑事责任。采购假冒伪劣产品的目的不会是自己使用,而是通过销售获得不法的利益,所以采购假冒伪劣产品本身就是有犯罪的故意,如果未进行销售的,但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货值达到十五万以上的,也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假冒伪劣产品主要表现: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