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婚姻关系中债权与债务分割方面的法律条款中,明确指出当夫妇决定终止他们的婚姻关系时,关于财产的分配通常会由这对夫妇自行协商处理;
然而,对于债务问题,并没有采取类似的方式进行分割处理。
如果启动离婚程序后发现共有财产无法满足所有的债务偿还需求,或涉及到的财产种类繁多且各归各位的话,那么夫妇双方就需要针对财产及债务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协商,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努力仍未能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当地的司法机构,由其依据债务和财产的实际状况做出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