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若选择协议离婚的途径,当事人需经历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
然而,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以和平的方式达成协商时,也可考虑诉诸于法律,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
在此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的“离婚一个月的冷静期”的限制,因此,如果您认为有必要尽快处理离婚事宜,完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此外,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时,他们都有权请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这是我们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