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的居住权期限问题,我们需要依据相关的居住权合同来进行明确规定;
若在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说明,那么当居住权人离世之时,该项居住权便会自动终止。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形式,主要是指对于他人所拥有的房产以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设立居住权既可以通过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实现,同时也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来达成。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