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地产合同的纷争中,各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相关事宜,若协商无果,则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如若合同条款中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将此事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进行审理;
反之,倘若合同条款中并未涉及到仲裁事宜或仲裁协议失效,那么当事人便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
其次,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各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否则另一方可申请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