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程尚未完成结算或验收环节时,您仍然具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的权利。
您有权针对发包方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履行验收程序并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若在胜诉之后,对方依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您作为原告有资格等到法院裁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次日开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人所拥有的房产、汽车、股票以及银行账户等资产进行合法查询与评估,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裁决书内规定的义务。
请务必注意,任何诉讼都应在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之内发起,否则可能导致您失去胜诉的机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