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徒刑即意味着被终身监禁。
然而,在执行期间,倘若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表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或者获得了显著的立功成果,则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
对于被判处在狱中度过无期徒刑的罪犯,其服刑期限不得低于十三年。
2、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不同类型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内,只要他们能肯于认真遵循监狱规则,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表现出真心实意的悔过之情,或者取得了显著的立功表现,都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