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被明确纳入了劳动合同期内,该时期正处于劳动关系尚未完全正式的阶段,用人单位有责任对新入职的劳动者进行能力考核,并对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匹配度进行深入了解。
2、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可以设定试用期,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设立试用期,不仅能够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为每一个工作岗位寻找最适宜的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通过试用期这一制度,让用人单位有充足的时间来评估劳动者是否符合其工作岗位的需求,从而避免因用人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