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经审查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已确认其不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其当事人基于此种行为所获取之财产,应无条件地归还给出资方;
若无法实现财产回归或认为返还并无实际意义时,则应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评估和补偿。
对于存在过失的一方,应当对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而当双方均存在过错时,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