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合同的有效期通常是由其生效之日起计算并持续到失效日期结束为止。
签订合同时即为生效开始之时,而关于失效日期的具体规定,若是在法律中有专门规定,应依照此项规定执行。
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就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清晰明了,这种情况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即是说,任何一方都拥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此外,对于附带有解除条件或终止期限的合同来说,当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或者期限届满之后,合同便会自动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