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为您提供了两种正式且合法的离婚途径。
首先则是非争议性协商离婚,即通过与相关部门(民政局)进行协商来达成和平分手。
其次,如果任何一方对离婚持反对态度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无法协商解决的话,那么唯一合法有效的途径就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规定在分居达到一定年限后便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换句话说,无论分居时间有多长,都不能使婚姻关系自动失效或终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的方式都只有上述两种途径,而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形式。
然而,即使夫妻双方因为情感不合而分居,即便已经长达两年之久,这也仅仅只是法院判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中一种法定情形而已,并不代表这种情况必定会导致自动离婚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