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购买商品房时可能产生的退房情况:
首先,若买卖双方在自愿前提下达成了彼此同意的协议,可以按照规定进行退房处理。
其次,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逾期时间超过一定限制,买方也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此外,如果所购买房屋的质量与合同中的约定不符,经过修复后仍然无法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此时也可根据法规要求退房。
同时,若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依照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买方同样拥有退房权利。
最后,当房屋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亦可依法要求退房。
另外,若开发商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规划设计,买方同样享有退房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