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去世之后,倘若其生前留有遗产且还有继承人存在,您有权向他们主张欠款权利。
假若不仅有遗产,还设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根据遗嘱指示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安排,被指派为继承人者即为此类债务的还款义务承担方。
但如未有此类协议,通常债权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将作为继承人接手此债务。
因此,请您放心,作为债权人,您可依法催促上述继承人在继承父辈遗产的范围之内,尽到债务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