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人之间的接吻行为,如果是出自于彼此双方的自愿选择,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然而,若这些行为仅仅作为玩笑或是出于善意目的如安抚或拥抱,而实施的亲吻、触摸以及拥抱等较为普遍的行为方式,则并不会产生法律上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需法律的介入来解决相关问题。
然而,当涉及到对未成熟青少年的性骚扰时,即使在对方并不清楚施加者意图,并且没有表现出反抗亦或是顺从的情况下,这依然可以被视为猥亵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