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之外,任何职工在接受治疗期间,企业都不得采取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措施。
这是因为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作出明文规定,劳动者在法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进行裁员或者是无过失性的解雇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