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时需进行的房屋交易手续,我想在此向大家强调,口头协商虽然简便灵活,但对于涉及到重大权益的事项,例如房屋买卖,我们仍建议您采用书面形式建立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关系。
这份合同需要明确记载下述各项内容:
首先是合同方的个人信息以及所购房屋的详细描述,包括其类型、面积、地理位置等等;
其次,还需明确商品房价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再次,合同中也应该明确规定房屋的交付使用条件及其具体日期;
此外,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最后,合同中还应包含对房屋质量标准的承诺,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相应的责任承担。
同时,对于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也都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