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务必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事宜:
首先,承揽方需务必具备履行约定责任以及实现特定条件的能力与资质;
其次,定作方应当严格明示出对定制品的详细名称、预定数值、品质规格以及其它特定条件,承揽方切不可未经许可擅自变更或调整定作方的原始要求;
最后,当事人双方面都需要严格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协商达成共识、公正合理的价格支付这一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