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请求他们敦促用人单位及时补充缴纳这部分费用。
同时,如果劳动者以这个原因而选择结束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您也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仲裁或寻求双方协商等方式,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就会支付给您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