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如下所述:
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它包含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心态即故意和过失;
其次,犯罪主体涵盖了各类纳税人以及相关的扣缴义务人;
再次,该种犯罪行为的客体指向明确,直接损害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最后,逃税罪的客观行为主要表现在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通过欺诈、隐匿等手法,企图逃避缴纳相当数量的税款。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