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效力待定的合约之处理方法主要如下:
首先,应由法定代理人就其是否愿意认可该合约进行决策;
其次,若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则该合约正式生效;
最后,若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则该合约即被判定为无效。
同时,相对人有权要求法定代理人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的三十天内给出明确答复,即是否予以追认。
若法定代理人在此期限内未作出任何回应,将被视为拒绝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