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房产钥匙并不意味着就是交付出售的商品楼,只有经过书面形式的交房通告确认的交付使用日期才代表正式交房。
在此过程中,地产开发商会以书面形式诚挚地通知亲自莅临现场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与交接工作;
而购房者也需要积极配合,认真检查房屋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了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以及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是否真实有效等重要信息;
最后,开发商还将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共同签署房屋交接书,以此来完成整个交房流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