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然进行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了严重程度才会构成犯罪。
如果仅存在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而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那么这种情况只能看作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
关于情节严重这一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手段极端恶劣,其次是所引发的后果极其严重,例如强制被害人当众从自己的胯下爬过;
当着众人的面将被害人的衣物全部撕毁;
在被害人脸上涂抹黑色颜料、挂上破旧鞋子、戴上绿色帽子并强行拉到公共场所示众;
当众威胁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体上倾倒粪便等污秽物品;
由于公然侮辱他人导致受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杀死亡;
多次对他人进行侮辱,使得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遭受了极大的伤害。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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