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具体差异方面,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并妥善解决了有关子女抚育、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诸多事项之后,再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以实现。
其次,至于法院调解离婚这一途径,则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的精心组织和耐心引导之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就离婚问题展开深入且有效的磋商,最终如若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便可由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来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