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信用卡欺诈犯罪活动,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支付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的罚金;
而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支付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的罚金。
至于那些涉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须支付5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二)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三)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
(四)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规定的额度或期限内透支,且在发卡行催收后仍未偿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