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累积三次酒驾行为的处理办法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若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则会因为首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受到处罚。
当此驾驶员再次犯下相同罪行时,将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千元到两千元之间的罚金,且该机动车驾驶证也将会被吊销。
其次,若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标准,那么当事人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亦会被依法注销,并且需要接受刑事审判、承担法律责任。
事后,五年内均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