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屋拆迁权益之争的情形下,法律明确规定子女享有平等的财产分配权利,而这一分配原则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拆建安置住房的获得需受惠于政府实施的包括土地划拨以及规划减免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
由于拆迁安置房所涉及的政策因素较为复杂,各地政府均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拆迁部门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在执行政策时存在尺度不一的现象,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到该地区拆迁的整体情况,还需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力求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
关于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保持均等;
其次,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再次,如果继承人同时满足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及缺乏劳动能力的条件,则在遗产分配时应给予充分关注,并且一旦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便应立即给予照顾;
最后,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多分得部分遗产,但这并非强制性的规定,而是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所做出的考量。
此外,对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若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面临不分或少分的境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