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合同是否具备效力时,主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的意思表示应该是真实而非虚假的。
再次,所达成的合同条款内容不应触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还需满足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其生效所设定的形式要求,比如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