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签署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结果,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未签署该项合同,订约方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责任。
因此,无论是在雇佣或续聘阶段,都应当明确强调并遵循支付双倍薪资的原则。
若未能按照这个要求执行,当事人有权提出相关申诉。
其次,没有签署的劳动合同会被视为已经建立起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关系。
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和不利因素。
再者,用人单位不可因为员工试用期间表现不佳或者不适应用人单位要求而轻易将其解聘。
只有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且规定了试用期,企业才能在试用期内以未达到录用条件为理由解聘员工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若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的说法,用人单位将不得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企业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其也仍然应对每位员工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有为员工切实履行劳动法规规定的所有应尽义务的责任,否则,一旦劳动者投诉至相应的监管部门,用人单位必将面临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