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杭州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中各类保险项目的缴费比例如下所示:
首先,就养老保险而言,在这其中,用人单位需按缴费基数的14%进行缴纳,而参保职工个人则只需承担8%的费用。
其次,关于医疗保险,同样依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缴费基数的11.5%来承担费用,然而,参保职工个人只需承担缴费基数的2%再加上每月4元的额外额度。
再次,伴随着失业保险的引入,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缴费基数的2%来支付费用,而参保职工个人则只需承担缴费基数的1%(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他们无需缴纳此项费用)。
此外,生育保险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缴费基数的0.6%来支付费用,而参保职工个人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最后,在工伤保险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缴费基数的0.8%来支付费用,而参保职工个人则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