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价格的问题,其具体数额应依据市场现行评价价格来核算得出。
在实践操作中,当某处房产面临拆除时,首先需要对该房产本身的价值进行合理补偿,即依照专门的评估机构所作出的房屋评估价格作为依据来予以确认。
在这个基础上,再将此价格与房产的建筑面积相乘,便可得到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
具体公式如下: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面积=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
若被征收人能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则对于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小于等于45平方米的部分,不足的部分将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