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到雇主解聘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时所应支付的双倍薪资,以及欠发的工资部分。
若遭雇主无过失性解职,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一年的工作年限对应一个月的工资数额。
反之,若雇主系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则需在经济补偿的基础上,额外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