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违章建筑是无需支付补偿金的。
不仅如此,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2.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许多被冠以“违建”之名拆除的建筑实际上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违章建筑。
如符合建房条件但未获审批的农户自用住宅或因地方临时政策导致的违规搭建等。
3.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建筑的存在具有正当性,不应轻易判定为违章。
若面临拆迁或拆除,应依法予以全额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