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的:
误工费赔偿数额等于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间,而误工收入等于(1)在正常条件下获得的劳动工作收入减去事故发生后的劳动收入;
(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但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的话,那么误工费赔偿数额就是近三年总收入之和除以3再除以12个月,然后再乘以误工时间;
(3)如果既没有固定收入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的话,那么误工费赔偿数额就等于受诉地所在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乘以误工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