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地区,若宅基地遭遇征收,通常采取两种形式进行补偿,即货币补偿以及提供安置费用,具体方式将依照当地地价及其它相关因素予以确定。
此外,若宅基地上已建立有建筑物,同样能获得相应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补偿与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别计算并支付的。
至于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需依据当地政府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