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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房屋拆迁安置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人在房屋拆迁安置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5 10:05:23 已帮助16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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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房屋拆迁安置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关于拆迁安置房在实施拆迁之后的相关政策,具体情况可以细分为两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针对首次遭遇房屋拆迁且以自身身份作为安置对象所获取的安置房,如当前再次面临拆迁的情况,应按照通常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处理。
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全额地支付安置补助费用。
对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不动产的征收,同样需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征收补偿,以确保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而在征收个人住宅时,更应该注重保障被征收者的居住条件不受影响。
其次,若非以安置人员身份购买的安置房,并且已经实际入住,现如今面临拆迁的情况下,依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项将归属于原房主所有,购买方则需向原房主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安置房买卖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及交易等诸多纠纷。
因此,当涉及到安置房购买事宜时,务必审慎对待合同签署环节,或者在合同条款中预先明确规定拆迁补偿款项的归属,从而避免后期可能出现的不必要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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