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间内,租赁土地若面临政府征收,将按照所签订的租赁协议上的规定,为租户提供相应补偿。
租户将有可能享受到青苗补偿和地上附属设施赔偿等各种形式的补偿款项。
对于土地补偿费用的相关项目则包括但不限于: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以及(4)安置补助费。
而关于土地补偿标准的设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型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及金额,均需由市、县级政府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审批后,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方式予以明确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以及(3)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考虑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