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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留置权是如何成立的

租赁留置权是如何成立的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5-14 11:20:09 已帮助14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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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留置权是如何成立的
留置权系指,当债务责任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其应尽义务之时,任何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便具有资格留置这些动产,并在对这些动产进行公平分配之前,享有对此类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利。
然而,若想使租赁留置权得以确立,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首先,债权人必须实际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其次,债权已经到达了应当偿还的期限;
再次,动产的占有状态和债权之间必须存在着相同的法律关系;
最后,动产的占有状态必须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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