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参保人不幸去世,那么其社会保险账户中的结余款项通常会在一个月之后得以退还给家属,同时,这些款项也可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所继承。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凡是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公民,如果因为疾病或其他非工作原因而导致身故,那么其家人便有权利领取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
另外,若在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际就因病或非因工原因造成了全部劳动力损失的情况,他们亦有权领取病残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