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首先,如果教唆犯参与了共同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将被视为共同犯罪者,并应根据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来进行相应的惩罚;
其次,若教唆犯教唆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则应给予更严厉的惩处;
最后,如果被教唆者并未实际实施所教唆之罪行,那么对于教唆犯而言,可以考虑给予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理。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