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因某种原因导致社会保险领域中的断保现象发生,其中间几个月份未曾缴纳相关费用,然而现如今由于要进行招录或户口迁移等事宜,便需要将先前未能支付的那部分款项进行补充支付,以此来达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期限,从而保证招录、户口迁移以及其他相关事务能够得到正式承认。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补交之间的间隔期过长,那么可能还需额外支付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