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通常特指年龄尚未达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者。
依据现行法规,用人单位严禁雇佣童工,而对于少数涉及特殊行业领域的情况下需要聘用16周岁以下青少年劳动者,则必需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批准,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其工作时间、禁止参与有害身心健康岗位等多个层面进行特殊的防护措施。
故此,17岁的人员并不符合童工资格的范围。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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