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员工自动离职的那一天便会被视为解除劳动合同生效之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应至少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呈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于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来说,则只需提前3日进行通知即可。
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劳动者均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