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有权单独签署多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然而,当涉及同一个标的时,若他们分别与多个主体达成了合同协议,那么他们必将向其中的某方或全部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债务。
而在同样的情况下,若是他们与同一方签订并实行两个数量不同的合同,那么后面签定的那份合同通常被视为先行合同的修改版本,双方必须依照后签订的那份合同的内容履行各自的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其中有一份合同是由当事人和相关方通过虚假的意愿表达方式共同签署,那么这份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至于被隐藏起来的那份合同,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