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通常可细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合同效力纠纷,具体可细分为无效合同纠纷以及有效合同纠纷两大类别;
第二类是关于口头和书面合同的争议,主要是由于口头协议或者书面合同引发的纠纷;
第三类为无名合同纠纷,此类纠纷的性质取决于合同的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被划分为有名合同及无名合同两大类别;
第四类则涉及标准合同与非标准合同之间的纠纷问题;
最后一类为国内合同纠纷以及涉外合同纠纷两种情况。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