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租用的房产遭遇拆迁的情况下,作为承租方的您通常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款,然而具体的赔付标准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需向被征收人支付以下补偿款项:
(1)被征收房屋自身价值的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费用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以对被征收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