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能签署劳动合同所导致的双倍工资赔偿与最终触发劳动关系解除的因素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2.在任何情况下,当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宣告终结时,他们均有权主张双倍工资。
然而,若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请求,则其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将无法获取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反之,若雇主以劳动者缺勤为由,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则雇主需在证明相关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旷工行为。
在此类情况下,雇主通常会面临向劳动者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双倍赔偿的法律风险。
若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劳动关系的确立以及具体的入职日期以及劳动关系解除期间,那么他们在这段时期内获得双倍工资的胜诉概率可高达90%以上。
对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辞职请求,雇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若双方未曾签订过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如协商不成,还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