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的具体名称、地理位置、规模范围以及所涵盖的各项工作内容;
(2)明确整个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表,同时也需明确其中间交付各子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安排;
(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其相应的保修条款;
(4)详细列明该项目所需的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5)确立工程验收标准以及所采用的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并明确支付方式;
(6)明确设计方案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以及提供方式;
(7)明确材料供应商以及材料进场的具体时间安排;
(8)对可能出现的工程变更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9)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索赔事件以及争议处理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10)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协议中增加其他必要的补充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