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项目款项事宜无法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但同样可以借助仲裁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需要理解的是,劳动仲裁仅适用于劳动者及其雇佣单位之间因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案件;
然而,拖欠工程款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并不属于该定义中的劳动者及其雇主这一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并不能适用劳动仲裁程序。
针对这类问题,当事人可选择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普通仲裁。
若涉及到工人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项而无法结算工资的情况,工人有权将发放工资的用工单位、转包方以及发包方列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发包方对其所拖欠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